(1)《朴茨茅斯和约》签订的历史背景如下。 ①第二次工业革命完成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因重新瓜分世界导致矛盾尖锐。 甲午战争后,日本与俄国在中国东北的矛盾加剧,日俄以中国东北为战场爆发日俄战争。②俄国在战争中处于不利 地位,最终战败;日本虽然占据上风,但战争消耗巨大对国力产生负面影响,不再坚持继续战争,故双方决定签订 和约。③美国此时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工业国家,急切期望参与主导国际事务,增强自身的影响力。此时的美 国与日本在太平洋地区存在矛盾,不愿意看到日本独占中国东北,所以积极参与日俄两国间的调停活动。 (2)《朴茨茅斯和约》对中国造成的危害如下。 ①该和约是在中国被拒绝参加的情况下签订的,但和约的内容都与中国有关,这损害了中国的国家主权 和领土完整,中国的国际地位与声誉不断下降。 ②日本和俄国对我国东北地区的殖民掠夺,严重阻碍了东北地区的社会发展和近代化历程。③日本攫取在我国东北 和朝鲜的诸多权益,军国主义野心进一步膨胀,为日本进一步侵略中国东北做准备,中国的民族危机也因此进一步 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