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主井涌水的影响,主井施工安排应做的调整:
(1)装载硐室改在以后施工,主井与副井到底后分别施工短路贯通工程,准备临时改绞。
(2)改变了装载硐室的施工条件,增加了装载硐室的施工难度。
(3)改变装载硐室与主井同时施工的方案,装载硐室安排在副井永久罐笼投入使用后施工,使装载硐室工程不在主要矛盾线上。
2.维持原改绞方案不变的理由:
(1)设计巷道断面大,二、三期巷道的出矸量必然大,且井筒深,按原计划改绞可以保证二期工程提升要求。
(2)改变装载硐室施工顺序,仍可以保证总工期不受影响。
3.(1)施工单位需增加的必要的措施巷道:增加主井临时双向马头门;增加主井与主要运输大巷连接的绕道。
(2)修改后的井底车场平面施工图如下图所示:

4.增加的措施工程的费用属于工程措施费。应由业主(建设单位)解决。施工单位可向业主索赔的费用:
(1)增加排水费用;
(2)增加壁后注浆费用;
(3)由于装载硐施工方案改变所增加的费用。
5.本项目井巷工程过渡期辅助系统要做的调整来保证二期工程的施工:
(1)运输系统的变换。井筒改绞前仍用吊桶提升;临时改绞形成后,用罐笼提升。
(2)通风系统的调整。主、副井贯通前,利用原各自系统;贯通后,扇风机移至井底车场适当位置安装,一个井筒进风,一个井筒回风。
(3)排水系统调整。主井与副井贯通前利用各自凿井排水系统;临时改绞完成后,井底增设临时泵房和水仓(或利用已有形成巷道或井底水窝)。
(4)供电系统调整。井下永久供电系统未形成前,井底增设临时配电点,电缆由主井敷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