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所安排的进度计划应考虑C、F、J都要使用塔吊,其进度计划安排见下图, 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A→B→F→H→K→M或A→B → N→F→K→M,工期为20个月,塔吊没有闲置时间。

(2)增加工作N后,其进度计划安排见下图,该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为A→B→C→F→N→G→K→M或A→N→G→I→K→M,工期为22个月,塔吊闲置时间为1个月。

(3)由于施工单位完成该工程的实际工期为22个月,超过了业主规定的20个月,但由于工期延长是业主工程变更造成的,属于非承包商的责任。因此,施工单位可以向业主进行索赔。 可索赔的内容包括工期2个月,以及增加工作N所需要的费用和塔吊闲置1个月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