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单位将行车安装任务发包给不具有资质的B作业队,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
2.垫铁超标原因列表如下:

1号车床垫铁超厚,占超标总数的70%,属于A类问题。
2号车床垫铁超薄,占超标总数的20%,属于B类问题。
3号车床垫铁变形,占超标总数的10%,属于C类问题。
3.启动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切断铣床电源,移开油料等易燃物品(先做好记录),拉好警戒线。
进行事故报告:按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领导及部门报告事件的大致情况,本案属质量事故范畴。
组织事故调查:本案中,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及质检人员对事件进行调查,若有必要,监理和业主代表亦可参与调查。
事故原因分析:在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对“人、机、料、法、环”等因素的逐项分析,确定事故的主要原因及潜在问题。
制定事故处理方案:根据事故分析结论,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本案例中主要原因是电气接线质量问题。应对电工进行全面培训和技能审核,检查持证情况,并对发现的显性和隐性问题逐一清查。
事故处理: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项目部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损坏的设备进行更换等。
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通过检查检定和验收作出确认,形成鉴定结论。
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4.B作业队承担由其工作失误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是合理的。由于A单位与B作业队的合同未注明工期延误的处罚细则,再加上A单位明知B作业队无资质仍将工作交与B作业队,有一定过错,故7万元的罚款应协商分担。一旦达成协议,C单位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