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量清单的组成: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税金项目清单组成。
2.该工程的预付款为:(90×3+70×5+130×2+60×2)×10%=100(万元)
3.A分项工程每月结算工程款如下:
第一个月:1100×80=88000(元)
第二个月:1200×80=96000(元)
第三个月:900×80=72000(元)
第四个月:由于[(1100+1200+1300+1400)-(1100+1200+900+800)]/1100+1200+1300+1400)=20%>15%,所以,应调整单价,则(1100+1200+900+800)×80×1.176-(88000+96000+72000)=120320(元)或800×80+4000×(1.176-1)×80=120320(元)
4.A分项工程每月结算工程款如下:
第一个月:550×460=253000(元)
第二个月:600×460=276000(元)
第三个月:由于[(550+600+650)—500×3]/500×3)=20%>15%
所以,按原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
1500×1.15-(550+600)=575(m)
按调整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
650-575=75(m)
或按调整单价结算的工程量为:
(550+600+650)-1500×l.15=75(m)
按原价结算的工程量为:
650-75=575(m)
则第三个月的结算款为:
575×460+75×460×0.882=2949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