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案例中的设计变更属于业主变更,是因业主的原因产生的设计变更,对工程建设进度、人工时耗的影响应由业主(即建设单位)承担。
2.设计变更的管理程序和规定如下:
由设计变更者填写设计变更通知单,通知单中应包括: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对费用、进度的影响,有关专业会签意见等;
设计变更由设计经理审核,报项目经理批准后进行,重大设计变更(修改)应按具体情况和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由主管经理审定,报业主或原设计审批的上级部门批准确认,在施工现场,可由设计单位的现场代表进行设计变更(修改)或签批施工核定单;
设计变更(修改)一般应由原设计人员完成,当由其他人员完成时,除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外,还要有原设计人员书面授权;
设计变更(修改)文件,亦应按原设计校审规定执行。
3.土建单位按图施工,没有过错。土建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工期索赔及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和利润的索赔。
4.安装单位在因设备基础与设备不符及在设备重新交付安装这段时间所产生的窝工费、机械停滞费、管理费等应向建设单位索赔,并向建设单位进行工期索赔10天。但赶工索赔不合理,其理由是建设单位并未提出赶工要求,安装公司赶工也未征得建设单位批准,是因自身后续任务紧而需赶工的,故这部分费用建设单位可不予支付。
5.这是一道关于设备基础验收的技术题,根据地脚螺栓孑L验收规定,地脚螺栓孔主要验收孔的中心线位置、孔的深度和垂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