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工程不合理。
(2)由于本隧道工程的盾构掘进是项目的关键性工程,必须自己完成,禁止分包给他人。
2.本工程始发井的布置不全面。缺少垂直运输设备井、拌浆站、地面出土设施。
3.(1)处理地面隆起的方法不恰当。
(2)盾构正面土体稳定控制包括推力、推进速度和出土量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对施工轴线和地层变形量的控制起主导作用,施工中应根据不同的土质和覆土厚度,对地表建筑物,地表变形的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及时调整平衡点,同时控制每次纠偏量,减少对土体的扰动,及时调整注浆量,可有效地控制轴线和地层变形。
4.(1)对遇到的情况的处理不恰当。
(2)应停止盾构掘进,调查清楚地下障碍物的情况后,制定处理措施。
5.(1)采取自行爆破拆除的措施不恰当。
(2)巨石爆破属于危险性很高的作业,不具备爆破作业资质的施工队不能实施爆破作业。进行爆破作业时,具备爆破作业资质的施工队必须进行爆破方案设计,并报公安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爆破。
6.地表沉降的控制措施包括:
(1)严格控制盾构正面土压力。盾构切口土压力将影响地表的变形,必须严格控制切口土压力,同时也必须严格控制与切口压力有关的施工参数(掘进速度、总推力、出土量等),尽量减少土压力波动。
(2)严格控制盾构纠偏量。在确保盾构正面沉降控制良好的情况下,使盾构均匀、匀速推进施工,尽量缩短穿越建筑物的时间。
(3)严格控制同步注浆量和浆液质量。通过同步注浆及时充填建筑空隙,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土体变形。
(4)在新建隧道内进行壁后双液注浆。若穿越某些建筑物后,地表变形加大,则需在新建隧道内通过管片注浆孔进行壁后双注浆,范围在前后10环内,在新建隧道内的相应位置隔环注浆。
(5)采用多种隧道变形监测手段。采用多种隧道变形监测手段获取变形数据,输入盾构控制系统,指导盾构推进参数优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