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一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及其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设置以安全总监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理由: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妥之处:安全总监主持编制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理由:项目经理主持编制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不妥之处:招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理由:招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实施。
2.参加专家论证会的人员还应包括;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勘察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①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②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③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并能够确保施工安全。
3.该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4.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和分工、验收要求、应急处置措施、计算书及相关施工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