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标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风险费+规费+税金=4800+576+222+260+64+218=6140(万元)
措施项目费通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脚手架工程费。
2.事件二中的违法分包行为及相应理由分别如下:
违法分包一:A总承包单位将模板、脚手架分包给劳务单位;理由:总承包单位只能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单位(或不得将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材料分包给劳务单位)。
违法分包二:A总承包单位自行将通风空调工程自行分包给C专业分包单位;理由:该专业分包在合同中未约定(或未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违法分包三:C专业分包单位将自己承担的通风空调工程分包给D专业分包单位;理由:专业分包单位不得再次专业分包(或专业分包单位只能再分包劳务作业)。
3.事件三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保证每一构件底模表面在同一个平面上,无凹凸不平问题。理由:对于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应为跨度的1/1000~3/1000。
不妥之二:浇筑完毕20小时后覆盖并浇水养护。理由:应在混凝土浇筑完成、终凝前(通常为混凝土浇筑完毕后8~12h内)开始进行养护。
不妥之三:从标准养护室取出一组试件送检试压后的强度判断拆除底模与架体支撑。理由:应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试压后强度判断拆除底模与架体支撑。
4.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将小砌块充分浇水湿润。正确做法:不应充分浇水,当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砌筑施工。
不妥之二: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间断处留直槎。正确做法: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5.
A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的风险管理属于施工风险管理中的技术风险类型;
施工风险管理过程包括如下方面: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