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 1 中, 施工单位的索赔不成立。
因为高考属于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能合理预见施工条件的变化。
2.(1) 塔吊的修理费用 5000 元索赔不成立。
因为根据规定, 不可抗力导致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的损坏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2) 工期 2 天的索赔不成立。
因为根据规定, 不可抗力导致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的损坏而引起的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只可以索赔 6 月 10 日一天的工期。
(3) 窝工费 5 万元的索赔不成立。
因为根据规定, 不可抗力导致的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的损坏而引起的停工损失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3.施工总承包单位索赔 19d 的工期不成立。
因为 6 月 10 日发生的特大暴雨应在该事件发生后的 28 天内提出索赔意向通知, 7 月 20 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才提出, 所以该事件的 4 天工期不予索赔。 只可索赔 7 月 12 日发生的特大暴雨延误的 15 天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