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案例题 某项目, 2015 年 7 月 1 日至 2015 年 7 月 10 日突发暴雨。
事件 1: 因暴雨导致砌筑工程的砌体及脚手架倒塌、 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工程安装的窗户损坏发生的费用如下表:

事件 2: 7 月 11 日施工单位清理现场发生费用 5 万元, 7 月 12 日复工。
问题:
1.事件 1 中, 逐一指出施工单位能否提出这三项索赔? 说明理由。
2.事件 2 中, 施工单位能否提出 5 万元的费用索赔, 说明理由。
3.结合上述背景, 就该暴雨事件施工单位共可提出多少天的工期索赔?

正确答案
1.(1) 可以提出砌体倒塌发生的 2 万元的索赔。
因为根据规定, 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本身的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2) 不可以提出脚手架倒塌发生的 3 万元的索赔。
因为脚手架倒塌不是工程本身的损坏, 根据规定应由施工单位承担。
(3) 可以提出窗户损坏发生的 1 万元的索赔。
因为根据规定,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损坏由发包人承担。
2.施工单位可提出 5 万元的费用索赔。
因为根据规定, 不可抗力导致工程所需的清理、 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就该事件施工单位共可提出 11 天的工期索赔(包括暴雨 10 天和清理时间 1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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