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妥之处为:
①投标人丙提交了一份将投标总价降价 5%的补充协议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投标人的优惠必须体现在清单的综合单价或相关的费用中, 不得以总价下浮(或者让利、 降价) 方式进行报价, 否则以废标处理。
②2014 年 1 月 7 日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③2014 年 1 月 7 日招标人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招标人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 应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④2014 年 1 月 20 日, 招标人与甲签订了一份让利 5%的补充协议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