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不得作为竞争性的费用还有: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暂列金额。
(2)直接成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项目费
=390+2100+210+160
=2860.00(万元)
间接成本=管理费+规费
=150+90
=240.00(万元)
(3)中标造价=(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利润+规费)×(1+税金费率)
=(390+2100+210+150+160+55+120+90)×(1+3.41%)
=3386.68(万元)
2.
(1)施工单位进行的成本管理工作还应包括:成本分析、成本考核。
(2)“三同步”原则是:坚持形象进度、产值统计、成本归集三同步。
3.
(1)事件三中,施工单位的索赔不成立。
(2)施工索赔的起因有: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
3)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4)合同变更;
5)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的变化等;
6)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气候条件、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4.
事件四中的不妥之处和正确做法分别如下:
不妥之一:使用时充分浇水湿润;
正确做法:表面有浮水的砌块不得使用(或洒水湿润)。
不要之二:立即进行芯柱浇灌;
正确做法:砌筑砂浆强度大于1MPa时,方可浇灌芯柱混凝土。
不妥之三:外墙转角处的临时间断处留直槎;
正确做法:外墙转角处应同时砌筑,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5.
建设单位还应补充: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