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预付款:5000×10%=500万元。
工程预付款起扣点:5000×60%=3000万元。
从7月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
2.事件一中不妥之处和理由分别如下:
不要一:公司委派另一未完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兼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
理由:项目经理不应同时承担两个未完项目领导岗位的工作。
不妥二: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理由: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不妥三:不需要再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理由:本项目24层为中型项目,大中型项目应单独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3.7月支付工程款:800-250=550万元;
8月应支付工程款:650-250=400万元;
截至8月末累计应支付工程款:2950+550+400=3900万元。
4.工程竣工结算之前累计应支付工程款:5000×90%=4500万元;
竣工结算:5000+40-5=5035万元;
工程保修金:5035×5%=251.75万元。
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
《关于钢筋价格调整的补充协议》属于协议书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