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妥之处有:
(1)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主持编制顶层会议室模板施工方案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并由项目经理审核、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不妥。
因为该会议室柱间距为 12m×12m, 根据规定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有关安全、 质量、 技术等专业技术人员审核,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还需要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方可实施。
(3) 板搭设完毕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进行钢筋绑扎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后, 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 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黑钻压卷,三式教育公众号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weimei168.com
(4) 顶层会议室混凝土强度达到 25MPa 时, 监理工程师拒绝批准拆模申请不妥。
因为根据规定, 采用快拆支架体系支模时, 混凝土强度可取构件跨度的为 2m 确定(即达到 30×75%=22.5MPa 即可拆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