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 1 中违法分包的有:
①A 与 F 劳务公司进行了主体结构劳务分包洽谈,约定将模板和脚手架费用计入承包总价;
理由:A 与 F 除了劳务分包外,包括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也分包了,属于违法分包。
②A 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将通风空调工程分包给 C 专业分包单位施工;
理由:施工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A 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 C 单位完成的,属于违法分包;
③C 专业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工程合同总价收取 8%的管理费后分包 D 专业分包单位;
理由: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属于违法分包。
2.(1)该事故属于重大事故。
理由:事故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为重大事故,本工程火灾造成人员死亡 10 人,所以属于重大事故。
(2)主要原因包括:
①装修期间,在地上十层,某管道安装工独自对焊工未焊完的管道接口进行施焊,结果引燃了正下方九层用于工程的幕墙保温材料,引起火灾。
②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管道安装工没有电焊作业操作合格证不能进行作业。
③现场保温材料没有进行有效防护。
④现场项目管理层、专兼职安全员失职,责任心差,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⑤现场技术负责人没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
⑥现场所用保温材料有可能质量不过关。
3.事件 3 中的不妥之处有:
①不妥之处一: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 2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理由: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在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②不妥之处二:按规定逐级上报到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理由:施工现场死亡 10 人属于重大事故,按照相关规定,重大事故应逐级上报到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③不妥之处三:该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理由:施工现场死亡 10 人属于重大事故,按照相关规定,重大事故应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
4.混凝土表面缺陷产生的原因有:
①模板表面不光滑、安装质量差,接缝不严、漏浆,模板表面污染未清除。
②木模板在混凝土入模之前没有充分湿润,钢模板脱模剂涂刷不均匀。
③钢筋保护层垫块厚度或放置间距、位置等不当。
④局部配筋、铁件过密,阻碍混凝土下料或无法正常振捣。
⑤混凝土坍落度、和易性不好。
⑥混凝土浇筑方法不当、不分层或分层过厚,布料顺序不合理等。
⑦混凝土浇筑高度超过规定要求,且未采取措施,导致混凝土离析。
⑧漏振或振捣不实。
⑨混凝土拆模过早。
5.(1)饰面板(砖)工程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2)室内花岗石、瓷砖、水泥、外墙陶瓷面砖应进行复验:
①室内用花岗石、瓷砖的放射性;
②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
③外墙陶瓷面砖的吸水率;
④寒冷地区外墙陶瓷砖的抗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