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监理人员的说法正确。
因为根据规定, 终止注浆的条件应控制注浆量(为主)、 注浆压力两个因素,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终止注浆:
①注浆总量达到设计要求;
②注浆量不低于 80%, 且压力值大于设计值。
(2) 不妥之处有:
①沉渣厚度为 80mm 不妥。
正确做法为, 端承型泥浆护壁钻孔灌注桩沉渣厚度不应大于 50mm。
②采用 C35 混凝土进行水下浇筑不妥。
正确做法为, 混凝土强度应按比设计强度提高等级进行配制。
③桩顶标高比设计高度超灌 500mm 不妥。
正确做法为, 应比设计标高超灌 1m 以上。
2.(1) 不妥之处有:
①当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 50%时进行桩基检测不妥。
正确做法为, 采用应变法、 声波透射法检测时, 受检桩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 70%, 且不应低于 15MPa; 采用钻芯法检测时, 受检桩混凝土龄期应达到 28d, 或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②依次进行桩基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检测不妥。
正确做法为, 应先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 再进行承载力检测。
(2) 桩身完整性的检测方法还有: 钻芯法、 低应变法、 高应变法、 声波透射法。
(3) 桩基检测时, 受检桩的选择条件还有: 施工质量有疑问的桩; 承载力验收时选择部分Ⅲ类桩; 施工工艺不同的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