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

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 一家主要由刘某的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 0.5%的股东王某自行直接向人民法院对刘某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 王某持有公司股权不足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B 王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必须先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
C 王某应以甲公司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 王某应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正确答案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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