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次借款合同成立时间是何时?并说明理由。
答:第一次借款合同成立的时间是2022年12月10日。根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借款合同自贷款人实际提供借款时成立。
【考查考点】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2)第一次借款金额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答:第一次借款金额是80万元。根据规定,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在本题中,李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张某转账80万元,约定剩下的15万元一个星期之内交付,但是后来一直没有转账,则李某实际提供的借款本金为80万元。
【考查考点】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3)王某承担何种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王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考查考点】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4)张某主张抵押合同无效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张某主张抵押合同无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该流押条款无效,抵押权人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因此当事人约定“若未按期还款则房屋所有权归李某所有”,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抵押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考查考点】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5)第二个借款合同到期未获清偿,李某能否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李某不能要求王某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考查考点】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6)张某的借款用于购买赌具进行赌博,是否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并说明理由。
答:不影响借款合同的效力。根据规定,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关于“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考查考点】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