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甲公司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200万元;乙公司加工完成时计算应收取的加工费为50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加工过程中,乙公司领用自身原材料60万元。由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为3万元。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0%。甲公司收回委托加工材料的入账成本为( )。

A 340元
B 310元
C 250元
D 313元

正确答案
B
查看解析

相关试题

刷题小程序
会计题库小程序
热门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