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日商誉金额=3200-(5000-2000)=200(万元),
分摊至资产组A的价值=200×3000/(3000+2000)=120(万元),
分摊至资产组B的价值=200×2000/(3000+2000)=80(万元)。
(2)
①2×18年年末,资产组A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3000-3000/5=2400(万元),
其中:
X设备的账面价值=800-800/5=640(万元),
Y设备的账面价值=1000-1000/5=800(万元),
Z设备的账面价值=1200-1200/5=960(万元);
2×18年年末,资产组B不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2000-2000/5=1600(万元),
其中:
S设备的账面价值=600-600/5=480(万元),
T设备的账面价值=1400-1400/5=1120(万元)
②资产组A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2400+120=252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2000万元,所以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520万元。
减值损失520万元应先抵减分摊到资产组的商誉账面价值120万元,其余减值损失400万元在X、Y、Z设备之间按账面价值进行分摊
X设备分摊减值损失=400×640/(640+800+960)=106.67(万元);
Y设备分摊减值损失=400×800/(640+800+960)=133.33(万元);
Z设备分摊减值损失=400-106.67-133.33=160(万元)。
③资产组B包含商誉的账面价值=1600+80=1680(万元),可收回金额为1640万元,应确认资产减值损失40万元(1680-1640),而分摊至资产组B的商誉账面价值为80万元,所以减值损失应全部由商誉承担。
④会计分录为:
借:资产减值损失 560
贷:商誉减值准备 16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X设备106.67
——Y设备133.33
——z设备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