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教材P314
1.
事件1中工程分包存在问题如下:
(1)分包队伍尽管有一定经验和营业执照,但案例中并未说明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按合同法规定承担工程分包的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2)主体工程不许分包,这是合同法明文规定,而本工程不但把主体工程分包出去,而且是分包给一个连资质都不一定具备的施工队伍,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3)工程分包应经业主同意,本案例未体现业主同意与否的内容。
2.
事件2中施工现场的道路、场地应由安装公司解决。理由是:
(1)总合同明文规定安装现场的协调由安装公司负责;
(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明文规定了承包人的工作内容中有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有条件的施工场地,确保分包工程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
事件3中分包单位要求索赔窝工费和工期顺延是合理的。
解决方法:因分包单位是与安装公司签订的分包合同,而与业主无合同关系和直接的经济关系,而安装公司与业主有直接的合同和经济关系,而合同中规定电缆等主材由业主提供,今已拖期,直接影响到安装进度,安装公司有督促业主的责任,也有责任和义务向业主索要分包单位的窝工费和提出工期顺延的要求。
4.
进场验收要求:
(1)进场验收、复检。在材料进场时必须根据进料计划、送料凭证、质量保证书或产品合格证,进行材料的数量和质量验收;要求复检的材料应有取样送检证明报告。
(2)按验收标准、规定验收。验收工作按质量验收规范和计量检测规定进行。
(3)验收内容应完整。包括品种、规格、型号、质量、数量、证件等。
(4)做好记录、办理验收。验收要做好记录、办理验收手续。
(5)不合格的材料拒绝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