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暂列金额虽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所以也将包含在中标人的合同总价中),但并不属于承包人所有和支配,是否属于承包人所有则受合同约定的开支程序的制约。
暂列金额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掌握使用、扣除合同价款调整后如有余额,归建设单位。
2.预付款=(合同价-含税暂列金额)×10%=[1000-100×(1+9%)]×10%=89.1(万元)
3.(1)9月份进度款为300×(1-3%)=291(万元)
(2)10月份进度款420×(1-3%)=407.4(万元)
(3)11月份进度款180×(1-3%)=174.6(万元)
4.钢筋市场价为(4600×50+4800×140+4900×110+4400×30)/(50+140+110+30)=4766.67(元/吨)
(4766.67-4400)/4400=8.3%>6%,所以需要调价
调整金额为:(50+140+110+30)×(4766.67-4400×(1+6%))=33 881.1(元)=3.39(万元)。
应付工程结算款为91×(1-3%)+3.39-89.1=2.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