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①分部分项工程费:1000×360+700×220=51.4(万元)
②措施项目费:7+6=13万元
③其他项目费:15万元
合同价为(51.4+13+15)×(1+10%)=87.340(万元)
(2)工程预付款=[87.340-(15+3.6)×(1+10%)]×20%=13.376(万元)
2、第2个月
①分部分项工程费:320×360+210×220=16.140(万元)
②措施项目费:2+(6-3.6×60%)/2=3.920(万元)
③计日工6.8×(1+16%)=7.888(万元)
第2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为(16.140+3.920+7.888)×(1+10%)×90%-13.376/2=20.981(万元)
3、第3个月B分项工程
(1)拟完工程计划费用:(180+200+200)×220×1.1=14.036(万元)
(2)已完工程计划费用:(180+210+220)×220×1.1=14.762(万元)
进度偏差=14.762-14.036=0.726(万元),实际进度提前0.726万元。
4、(1)A分项:
工程量偏差:(1180-1000)/1000=18%>15%
超出15%以上的工程量执行新价:360×0.9=324元/m
新价量:1180-1000×1.15=30m
原价量:300-30=270m
A分项工程量价款:(270×360+30×324)×1.1=11.761(万元)
(2)B分项工程款:90×220×1.1×(0.78+0.12×110/100+0.1×120/100)=2.248(万元)
(3)第4个月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为(11.761+2.248+1×1.1)×90%=13.5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