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期:480天;
关键线路:B→D→G→H→K(或①→②→⑤→⑥→⑦→⑧→⑨→⑩)
2.应整桩复打,复打的量应不小于设计用量。中断施工时,应及时记录深度,并在12h内进行复打,复打重叠长度应大于1m;超过12h,应采取补桩措施。
3.①正确。
②不正确。改正:台背填土顺路线方向长度,应自台身起,顶面不小于桥台高度加2m。
③正确。
④不正确。改正:台背与墙背1.0m范围内回填宜采用小型夯实机具压实,压实度不小于96%。
⑤不正确。改正:台背回填在结构物强度达到设计强度75%以上进行。
4.①工程量由50000m增加至60000m,工期增加20天,又因B工作在关键线路上,且非施工单位的原因,所以可索赔工期20天。
②业主指令在工作(G)之前增加一项工程,此工作在关键线路上,且非施工单位的原因,可索赔工期30天。
③因为I工作的总时差为60天,工作(I)开始时间推迟40天,未超过总时差,不会导致工期的延误,所以此情形不能进行工期索赔。
总工期索赔的天数为:20+30=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