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的规定,当临时用电设备的台数等于大于5台时,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上时,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临时用电的准用程序是: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施工现场的实际负荷情况,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审定,报监理和业主审批后,协助业主向当地电业部门申报用电方案;按照电业部门批复的方案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设备、材料的采购和施工;对临时用电施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并向供电部门提供相关资料,申请送电;电力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和试验,同意送电后方可送电开通。
2.用电措施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对于手持式电动工具仅使用闸刀开关保护不妥。
理由:按照规范规定,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使用与用电设备相适应的漏电保护开关进行保护。
(2)不妥之处:2台空气压缩机共用一台自动空气开关不妥。
理由:应遵循“一机一闸一保护”的原则,分别进行保护。
(3)不妥之处:在油罐内作业使用电压为36V的行灯照明不妥。
理由:为了减少触电危险,保障安全,规范规定在金属容器内作业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
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不仅要关闭相应的阀门,还必须用盲板使其与有限空间隔绝,且盲板应挂牌标示。还应补充以下措施:
(1)执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票”的相关要求。
(2)执行对有限空间容积内的气体取样分析的相关要求。
(3)严格执行监护制度。
4.罐底、罐壁充水试验项目及合格标准是:罐底严密性试验,以罐底无渗漏为合格。罐壁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充水到设计最高液位并保持48h后,管壁无渗漏、无异常变形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