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氨制冷站试运行目的是检验单台机器或生产装置(或机械系统)的制造、安装质量、机械性能或系统的综合性能,达到生产出合格产品(制冷产品)的要求。
2.该机电专业承包公司应该承担单机试运行、联动试运行、氨负荷试运行(及试生产)等阶段的试运行任务,直至生产出负荷要求的制冷产品。
因为合同规定,整个制冷站负荷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后一起交给业主。所以整个试运转的任务都要施工单位承担。
3.试运转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都不符合要求。试运转方案应该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本单位总工程师审核,报业主或监理单位批准后执行。
4.氨制冷站还不具备了负荷试运行的条件。因为氨属于有毒介质,其管道系统在气压试验、吹扫、真空试验合格之后,还要进行充氨检漏。项目部没有进行这道工序的试验就直接进行充氨负荷试运行,所以出现系统泄露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