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融和+融活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告诉我们,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相互作用的。若事物间的联系不断加深,就会产生“融合”的状态。可以说,“融合”就是我们这个世界的一种基本特性,它无处不在,不可回避,不可抗拒,它是事物发展的必然,是发展到更深层次的证明,更是发展的动力。
纵观当下社会各领域的发展,无处不体现着“融合”的概念,也在融合中获得了源源不断的力量——产业融合、城乡融合、区域融合……甚至全球也在进行融合,“一带一路”的战略就是在这样的背景和趋势下产生,并又推动了全球的融合。正是借力于融合,我们的社会,才实现了更为深刻、有效、高速的发展。然而,真正的融合发展,不是简单肤浅的要素堆砌或胡乱拼凑,它需要通过“融和”来实现相融互通,合和共生;也不仅仅是合众为一、抱团取暖,它更需要通过“融活”来激发内生动力,迸发创新活力。
实现“融合”,先要“融和”。所谓“融和”,即要了解各主体、各要素的固有属性,明确其优势与不足,让彼此资源共享、功能互补,切实做到有机结合,在彼此嫁接中达到融洽和谐的状态。俗话说:“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唯有“融和”,才能互鉴共进,向上生长。例如,面对城乡发展,我们既要打通资源,让城乡之间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合理流动、平等交换;也要结合一二三产业各自的优势,优化资源配置,促使其相互渗透,进而提升经济发展速度。面对复杂的基层社会治理形势,我们既要密切加强部门与部门联动、上下协同治理;也要发挥群众自治作用,干群携手与共,进而提升治理效能。
因此,“融和”是实现有效融合的前提条件和必要手段,但融合的评价标准和终极目标,并不仅仅是“融和”,而是要在“融和”的基础之上,实现内源性的自我运转,最终达成“融活”。
实现融合,在“融和”的基础上要“融活”。所谓“融活”,即不能过于依赖外部资源投入,而是要融中求新,从依赖“输血”到自主“造血”,从凝聚合力到激发活力,不断灵活变通,自我更新,实现可持续发展。当今时代,万物互联、唯变不变。如何在合作中寻求自我变革,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是“融活”的应有之意。例如在教育领域,我们在根植于原有历史传统的沃土时,也要通过创新课程教学模式、打造特色校园文化等,促使“五育”教学相互融合盘活。在经济领域,我们在继承传统,拥抱新技术时,也要投入人力、财力,不断研发新产品,提供新服务,培育新业态,如此方能满足新需求,实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融合发展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要理解好融合发展的要义,将“融和”与“融活”做精做细,就一定能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实现高质量的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