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收入分配失衡现象日益严重.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而资本所有者和政府占比却大幅提高;二是当前我国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石油、金融、烟草等国有行业职工的收入明显高于其他行业;三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且农村社会保障不完善;四是部分腐败官员以权谋私,利用手中权力从企业经营中获得暴利,而同时大多数工人失业或收入下降。
2、产生收入差距的根源可归结为“公平”和“效率”之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轨过程中,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原因极其复杂。总体可分为两点:一是市场经济,二是转轨特征。
一方面,市场经济酬勤惩懒,通过拉开合理的收入差距,来产生激励效应;但在优胜劣汰中市场不会保护弱者,市场经济无法自动调节收入差距,导致收入差距越来越大。
另一方面,收入差距扩大与我国的“转轨”特征有关。第一,改革开放后,经济活动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要素参与分配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生产要素价格没有真正反映市场价格,从而导致劳动补贴资本,穷人补贴富人,落后地区补贴发达地区,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第二,我国在强化市场经济“效率”、经济突飞猛进的同时,相对忽视了“公平”;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同时,对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仍有待探讨。
3、目前,公共服务成为政府越来越重要的职能。改善民生,要靠深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切好“蛋糕”。近年来,我省在收入分配改革方面已取得很大成就,但是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势在必行。
为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要从政策层面引导公平分配。把握公平导向,理顺收入分配关系,避免收入分配差距衍生马太效应,要让全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提低,扩中,限高”,缩小各群体间的收入分配差距。
1.提高低收入群体工资水平,保证最低工资正常增长。通过社区服务业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在保证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前提下,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
2.扩增中等收入人群比重,使收入结构由“哑铃型”变为“橄榄型”。
3.限制高收入群体工资水平,落实国企高管限薪措施,压缩“三公消费”等职务消费。
三、调整收入分配关系,要有制度驱动力。要制定和严格落实收入分配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推动民营企业、私人作坊主动给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涨工资。
4、蛋糕要做大更要切好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古语云:“不患寡而患不均。”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内生产总值大幅增长,但分配失衡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人民生活水平难以提高。我国内地基尼系数已大大超出国际警戒线,是时候对日益加剧的收入分配失衡问题说“不”了。
一直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不断下降,而资本所有者和政府占比却大幅提高.从而造成了GDP迅速增长,但是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难以提高的现象。一方面,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比总体偏低,而且行业间差别过大,居民没钱花;另一方面,二次分配力度不足,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安全网不健全.使得居民有钱不敢花。居民“没钱花”和“有钱不敢花”正是当前收入分配格局引发的内需相对不足的症结所在。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的核心。近十年来改革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让人民群众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改善民生,要靠深入推进收入分配改革,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切好“蛋糕”,实现公平正义。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十二五”规划中已明确提出,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GDP增长预期目标。国与民之间顺序的调整,寓意发展成果要向“民富”倾斜。
“十二五’’期间调整收入分配可以从初次分配、二次分配以及政府支出结构三个环节入手,并通过多种可选择的途径来实施。初次分配环节,可选择减少企业营业盈余和政府生产税净额,相应增加劳动者报酬和居民财产性收入,调整不同部门和不同产业间不合理的劳动者报酬。二次分配可扩展社会保障范围,适当提高企业,特别是政府负担的水平;减少政府向国有企业的资本转移,增加向居民的经常转移;调整非生产税税制,增加对居民的直接货币性补贴。政府支出调整环节,主要是增加政府消费中的实物转移,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在初次分配中,提高职工工资,势必增加投资者特别是企业的成本。如果工资涨幅太大,会影响企业投资积极性。因此,收入分配调整一定要把握好度,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原则上是逐步改善,首先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要慢慢来,步子不能迈得太快。
政策虽好,重在落实。分配机制,不是一个文件、一个政策的出台,这都是一次性的。各级政府要真正领会精神。制定具体措施,严格落实。由此,才能真正深化收入分配改革,切实提高居民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