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我国资源供给不足,利用率低,对外依存度高,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势在必行。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重点是理顺价格关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资源配置的作用,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而现实中政府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导致听证会“加法”多、“减法”少,成为“涨价会”。因此,完善价格听证制度,切实从民意出发,听证制度才能完全发挥其效用,不断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使价格的调整更趋合理。
2.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初级阶段,在价格形成机制上还存在不足,这是价格听证制度存在的重要原因。
事实上,价格听证会“逢听必涨”已成客观事实。越是“逢听必涨”,就越少有人愿意报名参加听证会;越是很少有人报名参加听证会,就越容易出现“听证专业户”、 “听证帝”,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逢听必涨”。
其实,“听证专业户”、 “听证帝”只是“逢听必涨”的次要因素,问题的关键在于完善价格听证制度本身,即应该给价格听证制度开个“听证会”。
3、事实证明,确实如人们所说,价格听证大多“逢听必涨”。其根本原因在于价格听证制度的不完善。首先。价格听证代表的遴选不科学。当前部分价格听证代表实行有酬听证,催生了大量“听证专业户”,其并不能代表消费者利益,扭曲了听证会的初衷。其次,价格听证会组织程序不合理,相关信息不够公开和透明。最后,价格听证会不能保证与会代表充分的发言和利益诉求。
5、让听证制度真正成为保障公民权益的“利器”
自我国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以来,各种听证会层出不穷,如:水价上下浮动听证会、电价听证会等等。随之,听证会这种公众参与影响社会政策的实践模式,成为社会焦点。但是,近年来,在听证会制度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听证制度的公信力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近日,有关听证会的两则新闻在媒体上引发了热议。一则是曝光四川省成都市出现了四名“听证代表专业户”,如退休女教师胡丽天被曝7年里参加过23次听证会并支持过多种涨价,被认为是政府安排在听证会上的“托儿”。另一则是东莞市物价局打算举行关于水价调整的听证会,可是自2011年5月26日发布征集公告到报名截止时,有关部门未收到任何市民的报名。听证会出现“专业户”或“零报名”,看似两则结果相反,实际上背后反映的都是听证会代表的选举问题,而这直接关系到听证制度的公信力。
提升听证制度公信力,要真正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政府部门不能把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的物价上涨全部让公众买单,不能把反对的声音视为“找茬”;要改善决策机制,真正把社会参与、公众参与融入到决策过程中,给所有利益相关方以平等的机会参与决策;要充分利用网络、论坛、社区布告等多种渠道发布信息,让尽可能多的人知道听证信息。没有完整的信息,不管赞成涨价还是反对涨价,都是不科学的。
提升听证制度公信力,在听证会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吸纳一定数量的人大代表参加听证会。近几年人大代表在我们国家的管理事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许多代表敢于直抒己见,真正发挥了代表的作用;也有许多代表为了提一条好的建议,下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民意。因此,人大代表参加听证会具有很好的群众基础,能够代表人民群众的心声。
提升听证制度公信力,进一步加大公开、透明的力度,便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例如,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的遴选,可以按照《定价听证办法》关于“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的规定,事先向社会广泛公告,再通过电视台现场直播摇号、随机选取。彰显选举的公开透明。对价格听证会,可以通过电视现场直播、网络直播等方式,在更大范围内公开听证事项,让不能到现场的社会公众也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听证会的进程。
政府有关部门只有回应社会的关切,不断完善听证制度,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才能真正提升听证制度的公信力,使听证真正成为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舞台,成为保障公民权益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