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中国刑法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的一项罪名,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
下列符合抢夺罪的一项是:
A 刘某晚六点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路上行人很少,看到同向走路的一个年轻的女士背着鼓鼓的挎包,顿生歹意。前行十几米后折回,趁这个女士边走边看手机之机一把夺下女士挎包,迅速消失在夜色中。到家后刘某将挎包里的东西急忙倒在床上,包里仅有一个钱包,里面除了十一块钱外什么都没有,刘某气得一屁股坐在床上
B
夏天的一天夜里,小偷张某盯上了一个高档小区的一幢高楼七层一个没关窗户的住户,夜深人静,张某从楼外爬进这个住户家中,趁屋内人熟睡之机拿走了挂在衣架上的一个皮包。回家后发现包内竟有人民币三万元
C
某公司会计从公司附近的一个工商银行取出现金两万元用于公司日常周转,将钱装入皮包后急忙向公司走去。一直尾随在后的社会闲散人员郑某突然从后面窜出,一把抢走会计的皮包,迅速消失在人群之中
D
赌博输光的秦某某一直想快速弄一笔钱,一天他来到市区的名品店,看到一女士用现金购买貂绒大衣,便尾随到收款台,一把抢走该女的背包就跑,该女在后紧追不舍,秦某某速速拿出事先准备的一把刀面对该女,在其愣神时乘机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