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别要求完成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定作人,定作人按照约定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内容的合同。承揽合同的标的不是人的劳动,而是劳动成果。
(2)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定作人对工作成果的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与其他物品有所区别,从而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的工作具有独立性。只有承揽人独立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才符合定作人的要求。承揽人如将其主要义务交由其他人来完成,属于债务不履行,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
(4)承揽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