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施工进度计划的工期为75天,关键工作为A、D、E、H、K。
工作C总时差为37天,自由时差为27天。
工作D为关键工作,因此,总时差和自由时差都为0。
工作F的总时差为21天,自由时差为0。
<2>.工作A已完成,对总工期及紧后工作无影响。
工作B已完成,对总工期及紧后工作无影响。
工作C已完成6天的工作量,拖延了5天,拖延的时间既没有超过总时差,也没有超过自由时差,对总工期及紧后工作无影响。
工作D已完成5天的工作量,拖延了6天,工作D为关键路线,预计会使总工期延长6天,也会影响紧后工作。
<3>.事件2中:承包人的做法不妥,项目监理机构的做法妥当。理由,项目监理机构对隐蔽工程质量有疑问时,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于工作H是关键工作,因此应批准1万元的费用补偿和2天的工期延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