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价=(2769.50+84.00+100.00)×(1+9%)=3219.32万元;
预付款=(2769.50+84.00+100.00—30.00)×(1+9%)×20%=637.32万元;
2.第一个月应签发的工程款:[1/2×270.00+16.00×60%+1/9×(84.00-16.00)+3.00]×(1+9%)×(1-3%)=164.05万元。
3.第二个月应签发的工程款为:[1/2×270.00+16.00×40%×1/5+1/9×(84.00-16.00)-]×(1+9%)×(1-3%)一1/8×637.32—2=70.41万元。
4.实际总造价
分部分项工程费=2769.50+(2-1.5);
措施项目费=84万元;
其他项目费=批复专业工程暂估价+计日工=67+3;
索赔款=5万元,不含税;
税金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9%,故实际总造价:
[2769.50+(2-1.5)+84+(67+3)+5]×(1+9%)=3192.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