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签约合同价:(43.16+16+8) ×1.06×1.09=77.597万万元
(2)工程预付款:43.16×1.06×1.09×25%=12.467万元
(3)首次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6×1.06×1.09/2×90%=3.120万元
2.
(1)3月份已完应付
①3.6/3+10.08/4=3.72万元
②10/5=2万元
③3+6.2×1.1×1.07/4=4.824万元
已完:(3.72+2+4.824) ×1.06×1.09=12.183万元
应付:12.183×90%=10.965万元
(2)4月份已完应付
①8.8/4+10.08/4+(8.28+120×230/10000) /4=7.48万元
②10/5=2万元
③6.2×1.1×1.07/4=1.824万元
已完:(7.48+2+1.824) ×1.06×1.09=13.061万元
应付:13.061×90%-12.467/3=7.599万元
3.
(1)实际造价:
①43.16万元;
②6+10=16万元
③3+6.2×1.1×1.07+120×230/10000=13.057万元
(43.16+16+13.057) ×1.06×1.09=83.440万元
(2)合同增加额:83.440-77.597=5.843万元
(3)应得工程款:83.440-83.440×3%-83.440×90%=5.8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