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自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