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我省承接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对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进省备案做出如下处理( )。
在一年内发生2起或2年内发生2起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3年内暂停办理进省备案手续
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3年内暂停办理进省备案手续
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5年内暂停办理进省备案手续
发生重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10年内不得办理进省备案手续
发生重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永久不得办理进省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