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是传统的四大固定式灭火系统(水、气体、泡沫、干粉)之一,应用广泛。根据《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70-2005),以下关于气体灭火系统的描述正确的是()
A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釆用组合分配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
B 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小的防护区确定
C 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为防护区的灭火设计用量、储存容器内的灭火剂剩余量之和
D 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48小时内不能重新充装恢复工作的,应按系统原储存量的100%设置备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