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规定,对有关企业及人员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情况,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对同一扣分事项( )扣分。
允许重复
可以重复
不得重复
可以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