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其法律责任有( )。
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人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人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
对逃匿的处十日以下拘留
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