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16条的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 )。
做出标志
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直接移动
等待处理
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