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实施下列( )行为之一,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利用组织、指挥、管理职权,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采取威逼、胁迫、恐吓等手段,强制他人违章作业的
故意掩盖事故隐患,组织他人违章作业的
其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行为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