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对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应按( )等四不放过处理。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相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安全设施未完善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