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房屋建筑工程按( )、市政公用工程按( )提取。
2.0%、1.5%
2.0%、2.5%
2.5%、1.5%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