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件1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回复中应不批准施工单位的延期开工申请,理由是:
(1)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开工;
(2)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延期开工条款的规定,承包人要求延期开工,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7天前提出延期申请,施工单位在开工日前5天提交申请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程序。
2.事件2中,还应具备下列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并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方可签发《工程开工令》:
(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
3.针对工程网络计划图的分析结果如下:
(1)施工总工期75天;
(2)关键工作包括:A、D、E、H、K;
(3)C工作的总时差为37天,自由时差为27天;D工作的总时差和自由时差均为0;F工作的总时差为21天,自由时差为0。
4.开工后第20天下班时刻施工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如下:
(1)C工作推迟5天,不影响总工期,不影响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D工作推迟6天,影响总工期6天,影响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6天;F工作推迟1天,不影响总工期,影响紧后工作的最早开始时间1天。
(2)施工总工期将延长6天。
5.事件3中,B工作的完成是F工作开始的前提条件。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质量,项目监理机构应就B工作未经验收的情况下就开始F工作施工的情况,下达F工作的《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先对完成的B工作进行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