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9〕3号)规定,施工单位( ),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暂停在京投标资格30日至60日。
未按规定建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未按规定对重大风险、较大风险进行管控
未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未及时整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