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并经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生产活动。
有与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生产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
有健全的质量保证、安全管理制度
有健全的岗位责任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