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相关规定,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在( )小时内上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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