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是国家的战略物资,也是国家建设的基础条件,同时,矿产资源开发又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部署,它可以带动地区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对矿产资源要形成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所以,尽管该地区域经济相对贫困、交通不够发达,从市场条件看对矿产品开发并不有利,但是国家从战略角度和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来看,可能就是必要的。
对于资源开发而言,需要开发和如何建设是两个不一样的问题。该项目采用了边施工、边设计、边勘察的方法。矿井开拓水平确定和巷道断面设计在井筒施工过程中才完成;精查勘探工作在巷道施工遇到困难时才不得不去完成。正因为此,使施工发生困难,造成矿产生产规模(设计产量)不能落实。显然该项目的建设没有达到目标。
2.地质勘察资料是矿业工程设计、施工的基础条件。国家矿产资源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资源的勘查性质和质量的要求,以及对设计必须依据勘察成果、作为设计依据的勘探文件必须经过批准等要求,都有明确的规定。所以采取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做法,极易导致投资的浪费,给设计、施工带来极大的困难。虽然,目前的勘察技术水平并不能完全保证设计、施工的需要,例如,资料不准确、设备能力有限、判断方法的误差等,都会使实际情况与资料提供的说明有一定偏差,但是这不能作为施工忽视地质勘探的理由。矿业工程项目施工必须充分依靠勘探成果,参考附近矿区的条件,谨慎施工。
3.巷道施工困难,可以根据具体条件选择采用:(1)重新进行支护设计、改变支护方法、加强支护,包括反拱;(2)改变巷道断面形状,包括弯墙(马蹄形);(3)减小断面大小;(4)另行选择压力小的路径;(5)采用卸压技术等。
4.说明:(1)矿业工程专业内容的综合性;(2)矿业工程与矿业生产的联系密切;(3)矿业工程施工条件复杂;(4)矿业工程项目的高风险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