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单位在穿越断层前,应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
理由及工作内容:由于此断层可能导水,需由专业人员和专职队伍使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经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施工。
2.在穿越断层施工中,施工单位的做法存在不妥之处:
(1)没有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规定;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要求增加U29钢支架支护时,没有明确钢支架间距的要求;
(3)施工人员在桩腿底部用浮矸填平不符合有关规定,应该将支架柱窝挖到实底,当不能挖到实底上时,应有专门的措施;
(4)没有按穿越含水断层的要求做好防、排水准备工作。
在处理喷射混凝土施工质量问题中存在不妥之处:
(1)班长发现833~843m段巷道顶部喷射混凝土局部离层、开裂严重,应立即报告调度室或有关主管人员。而不应擅自作处理决定。
(2)安排一名工人进行处理,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该事故属一般事故。
理由:因该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人重伤,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该事故责任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现场质检人员、班长、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受害者本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